依据《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》第九条和《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规定;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,与本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,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。
1、高校应届毕业生;
2、准备考研的毕业生;
3、毕业后暂无工作的毕业生;
4、聘用在无人事权限单位的毕业生;
5、选择在西安谋求发展的毕业生;
6、在改派期内的往届毕业生。
1、就业协议、毕业证、报到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、户籍迁移证(户籍卡、户籍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;
3、一寸、两寸照片各4张(同底)。
注意事项:
1、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、复印件;
2、在身份证右下方注明身高和血型。
通过西安大秦人才网代理落户者的户籍类型为集体户,其性质与居民户籍一样,属永久户口。外地生源毕业生在西安落户由于没有住房或固定住址,故而落入集体户,有固定住所后,方可按政策平迁为居民户。
1、出具以户口为依据的证明:户籍证明、初婚未孕证明、未婚证明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;
2、提供与户口相关的服务:缴纳社保、个人参保;
3、以档案为依据证明:未就业证明、开具无犯罪证明、档案托管证明、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;
4、以档案为依据的服务:研究生政审、公务员政审、职称评定、转正定级、借出报到证、应届生办社保;
5、人事部门特有的服务:转正定级、核定档案工资、人才引进/调动。